臺海網(wǎng)5月1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王龍祥 通訊員 顏麗月 阮少哲)網(wǎng)戀女友遲遲不肯露面,原來竟是曾經(jīng)的工友假扮。近日,經(jīng)漳州市龍海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班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4000元。
據(jù)了解,班某原是在校大學生,實習期間認識了蔣某并互加微信。班某因手頭緊遂起了詐騙的念頭。2022年6月,班某謊稱要向蔣某介紹自己的同學“馬慧慧”給其當女友,蔣某表示同意。于是,班某便用自己的另一個微信號,假裝“馬慧慧”同蔣某聊天,并發(fā)展為男女朋友關(guān)系。
自2022年6月至2024年7月間,班某虛構(gòu)“馬慧慧”身份,以“需要生活費”“撞車需要錢治療”“到福建需要路費”等事由,多次騙取蔣某錢款共計19000余元。后蔣某意識到不對勁報警,班某被抓獲歸案。
歸案后,被告人班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賠償蔣某經(jīng)濟損失,取得諒解。龍海檢察官認為:本案中,被告人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騙取他人錢款共計19000余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