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控股股東“資本騙術”狂斂巨額財富 業(yè)界:“內外兼治”防上市公司被“掏空”
由于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資本市場制度體系欠完善,種種漏洞給了“資本狂人”們可乘之機。盡管近幾年情況有所收斂,但還是有個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通過多種渠道從上市公司非法斂財,“掏空”上市公司,損害中小股東利益。
前段時間,上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法院就判決了一起相關案件,揭露了“資本狂人”成清波的“資本騙術”,這給資本市場治理帶來了諸多啟示。維護資本市場“三 公原則”,尤其是重視保護廣大中小股東的權利和利益,防止大股東肆意套現、從上市公司斂財“掏空”行為,成為業(yè)界一致的呼聲。
十余年“掏空”五家上市公司 聚斂巨額財富
用十余年時間成功控制著五家上市公司,并在資本市場上長袖善舞,憑借著眼花繚亂的資本運作,儼然成為一位“資本狂人”,這就是“中技系”的控制人成清波。“中技系”特指資本市場上以“深圳中技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組成的松散集團。
在成清波的運作下,“中技系”十年間直接或間接地控制了ST成城、博元投資(已退市)等五家上市公司,并通過違規(guī)挪用上市公司資產、高溢價注入劣質資產等方式,從上市公司聚斂巨額財富,將上市公司完完全全“掏空”。
然而,隨著多元化經營的攤子越鋪越大,“中技系”資金鏈的壓力與日俱增,成清波也只好鋌而走險。2014年6月,成清波因向579名不特定社會公眾吸 收存款共計11.24億元,涉嫌非法集資而被警方帶走調查。今年3月17日,上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成清波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中技系”的斂財手法也有規(guī)律可循——首先通過購買法人股方式進入上市公司,并稍后高價套現;控制上市公司后,一方面將旗下劣質資產高溢價注入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將上市公司募集的資金違規(guī)轉移至自己名下。
公開資料顯示,成清波發(fā)家于法人股買賣,即低價收購法人股(往往是國有企業(yè)持有的法人股),時機成熟時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或高價轉讓給第三方。例如,2002年到2003年,成清波以每股不到3元的價格,陸續(xù)收購了物華股份(現ST成城)接近30%的股份,等到該公司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后,成清波以超過每股8元的價格套現。
此外,成清波更擅長的是資本運作的騰挪之術,其將劣質資產做高評估價值,高溢價裝入控制的上市公司中,達到風險轉嫁以及為自己的關聯公司“解套”之用,或通過關聯交易將控制的上市公司的優(yōu)質資產低價出售給己方,從而“掏空”公司。
例如,2004年,“中技系”控制內蒙古宏峰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為國恒退,2015 年退市)后,成清波相繼將作價近7億元的鐵路資產注入該公司中,成為向上市公司高價轉讓劣質資產的典范,而該資產是成清波之前以數千萬成本撬動杠桿收購而 來的。其中,經營出現巨額虧損的羅定鐵路,也被成清波包裝為優(yōu)質資產并轉讓給內蒙古宏峰,在短短不到三個月的時間,成清波便從中套現3億多元。
此類“把戲”屢試不爽,資產重組、塑造概念、炒高股價,進而套現……“中技系”的股票都曾在市場上閃耀一時,被視為“妖股”。“中技系”大賺了一筆, 但其涉足后的上市公司卻囊中羞澀、江河日下,由于經營狀況不佳,成城股份、國恒鐵路、國創(chuàng)能源、博元投資等相繼“披星戴帽”,甚至退市轉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