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巖作為伴娘,在包貝爾的婚禮上被一群男明星抬起,險些被丟進水池。
一位年輕女性,在定位是“中高端商務酒店”的望京798和頤酒店遭遇陌生男子劫持襲擊時,幾乎無人協(xié)助支援。
更早一點的新聞:2016年二月,南京一快遞員入室強奸女客戶未遂。
2015年8月,傳媒大學男生強奸女同學未遂將其殺死。
對于一部分女性而言,在出生之時便不得不面對基于性別的暴力與傷害:遠的不提,就在2016年3月,杭州一新生女嬰被裝在塑料袋內(nèi)從高空拋下身亡。
從流行話語中的調(diào)侃與污名化,到職場上顯性與隱形的歧視與區(qū)別對待, 再到騷擾、侵犯、殺害,在一個性別不平等被常態(tài)化的社會里,女性的生存與發(fā)展空間處處受限,如履薄冰步履維艱。柳巖事件與和頤酒店事件之所以激起強烈的憤怒與恐懼,乃是因為,這些事件,和之前樁樁件件新聞一樣,是一捆捆不斷添向駱駝背上的稻草。

柳巖事件。
“注意安全”:規(guī)訓女性和頤酒店事件一出,和以往任何針對女性的侵害案件上了新聞一樣,又出現(xiàn)了許多“女生該如何自我保護”的文章。《人民日報》官方微博發(fā)聲,讓“姑娘們注意”,教女性在不同場合下如何注意自身安全。
然而,這里的問題僅僅是女性自我保護嗎?
從“自保”看, 和頤酒店的當事人做得無可指摘:她選擇的,是定位走中高檔商務路線、進電梯上樓需要刷卡的酒店;在遇到危險時,她所做的,是大聲呼救、盡力反抗——那么,當她遭遇危險無人援手,這是僅僅靠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就能解決的問題嗎?
我們的社會,從不少針對女性的“好心”勸誡:女人不要獨自出門喝酒、不要孤身一人走夜路、不要去偏僻無人的地方、不要單獨和異性出門、不要穿著“暴露”舉止“性感”……
然而,世界之遼闊,生活之精彩,為什么女人不能充分自由自主地選擇自己的生命形態(tài),或者,用Roxane Gay的話說:“我們有權(quán)于這世間自由來去,不被騷擾、不受威脅”——那些看似好心的勸告規(guī)訓, 本身就構(gòu)成了另一種對女性生活與生存空間的擠壓與限制。
更何況,在遠非“桃花源”的現(xiàn)實里,“自我保護”、“注意安全”,早就已是許多女性的生存守則。在這種情況下,流行話語一味單方面強調(diào)“自我保護”而不反思完善制度安全保障,實則是將避免危險的責任轉(zhuǎn)嫁給潛在的可能受害者,將注意力從真正的施暴者身上移開。
同時,在對女性生活空間的擠壓與限制之外,單方面倡導女性“注意安全”背后的另一個陷阱,則是根深蒂固的譴責受害者邏輯。

和頤酒店事件。
規(guī)訓女性:烈女與蕩婦根據(jù)2000年第二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diào)查,1.1%的城市女性與1.2%的農(nóng)村女性匯報,在過去的五年內(nèi)曾經(jīng)受到過性騷擾??紤]到會有女性出于各種形式的顧忌而隱瞞不報的情況,真正的數(shù)據(jù)很可能會高出1.1%和1.2%。
作為伴娘的柳巖,被一群男明星抬起,險些被丟進水池。柳巖是一位走性感路線的女星——然而這決不意味著,對于她的騷擾就是“情有可原”的。任何一位女性,無論她穿成什么樣、在生活和情感上如何行事,都不代表著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把她怎么樣;不管她是熟人、朋友還是已有親密關(guān)系的戀人,當她說“不”的時候,就是“不”。
然而,在面對性騷擾與性侵害時,我們的社會輿論充斥的,反而是對受害者的道德譴責與羞辱:在“注意安全”的規(guī)訓外,我們的社會輿論從不缺對“怎么沒有保護好自己”的事后諸葛亮。我們質(zhì)疑受害者“為什么不抵抗”、懷疑她之所以遇害“肯定是自己風騷不檢點”,甚至將性侵犯調(diào)侃為“嘴上說不要、身體很誠實”……正如柳巖作為伴娘被騷擾后,也同樣有類似的聲音:“長得安全點就沒事”;正如更早一點,李天一案件后,有人試圖以被侵害人是“陪酒女”為李天一開脫減罪,當時網(wǎng)上不乏這樣的聲音:“誰讓你是陪酒女”“活該,不去夜總會之類的地方不就沒事了么”。
我們以“注意安全”、以“守規(guī)矩”、以“自尊自重”為名,制定出一套“好女人”的行為標準,劃出“良家”與“非良家”的邊界。在這套話語邏輯里,被侵犯者反而成了越軌和失范的一方——誰讓你不注意、不小心,自取其辱、自找苦吃、被害活該。

社會對女性身體形象的規(guī)訓:A4腰、 iPhone腿又成為衡量女性“好身材”的標準。
然而,吊詭的恰恰在于,我們的社會,在對女性的道德要求之外,同時對她的身體形象有近乎荒唐的規(guī)訓與(自我)客體化:“好女(體重)不過百”“反手摸肚臍”風行之后,A4腰、iPhone腿又成為衡量女性“好身材”的標準。女性身體被高度性化、標準單一。而衡量女性身體好不好、美不美的標準,恰恰又是——在男性中心的視角與標準下,這具肉體,能否引發(fā)欲望。
于是,我們一面高度“性化”(sexualize)女性身體、賞玩點評垂涎欲滴、一面又要求她冰清玉潔、端莊節(jié)烈。在這樣的身體、道德雙重標準中,女人既要能“守得住”,又要能“放得開”;既要能“清白無瑕”,又要能滿足承載男性的性需求和幻想:她需要能引發(fā)欲望、卻不能擁有欲望, 換言之,她必須同時是“烈女”與“蕩婦”——而在什么時候扮演什么樣的角色,不由她做主,全看那個時候,這個男權(quán)社會,需要她做什么。
當我們不斷勸誡女性“注意安全”、不斷規(guī)訓女性的身體,不斷告誡女孩“不要挑逗誘惑,否則被侵犯活該”時,在這樣的勸誡、規(guī)訓、教導背后,隱藏、默認、不斷常態(tài)化的邏輯是,對于男性,侵犯與攻擊的沖動是“天賦人權(quán)”無法控制,所以女性必須保護自身、不去勾引,否則就是咎由自取——且不論這是對被害者的橫加指責二次傷害,是為施暴者的無形縱容與開脫,就說在這種想象中,同樣將男人一并默認當成無法自控、原始沖動下不分是非的動物。
說實話,還真是把兩性都不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