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備受關注的“農婦賣150份粉蒸肉被判賠5萬元”一案有了新進展。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定,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準許原告(邵某)撤訴,并撤銷原一審和二審判決。如何讓小作坊提檔升級?知假買假該不該獲得賠償?此事雖落下帷幕,但留下的爭議與思考卻遠未結束。(1月23日《工人日報》)
□木須蟲
有關“職業(yè)打假”向來富有爭議,主要在于其動機不象普通消費者索賠那么單純,但在效果上畢竟是對制售假冒偽劣的有力懲治,符合“懲假”的大眾心理,畢竟賠得“肉痛”才會讓一些商家長記性,才有助于保障商品品質與安全。
正因如此,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并非一味對“職業(yè)打假”說不,相反,不少的“職業(yè)打假”索賠,在遵循合法的程序以及合理的索賠請求下,得到法院的支持。
包括“三無”的預包裝食品,一直以來都是“職業(yè)打假”的重點對象,原因并不復雜,主要在于其違法侵權簡單直觀,易于認定。同時,相對于其他類型的索賠,小作坊“因小賠大”卻也容易引起社會的同情,畢竟其違法無多少主觀惡意,小本經營,市場也就那么大,危害甚微。但同情歸同情,并不能代替法規(guī)的理性,象個案中的王女士從事熟肉經營始于2017年,而且產品早已通過網絡平臺銷售,具有“批量”的性質,如果不能嚴格執(zhí)行預包裝食品相關規(guī)定,隨時都有可能遭遇下一次索賠。
因此,避免類似的索賠成為小經營者的“法規(guī)陷阱”,一方面需司法更具人性化,為之創(chuàng)造更寬松的適法環(huán)境,如細化并統(tǒng)一針對“三無”預包裝索賠訴訟裁決的尺度,對侵權索賠與惡意“知假買賣”索賠加以區(qū)分,給予類似經營一定的權利救濟;另一方面則是引導家庭式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朝著合法合規(guī)的方向提檔升級,比如改善生產條件,治散治亂,執(zhí)行好食品安全規(guī)定,更好地保障消費者利益的同時也更好地保護好他們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