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有“河(湖)長日”了!導報記者從廈門市河長辦獲悉,市總河長崔永輝、黃文輝日前簽發(fā)2021年第2號廈門總河長令,發(fā)布《關于確定廈門市河(湖)長日的通知》?!锻ㄖ访鞔_,將每年3月30日設立為廈門市“河(湖)長日”。(12月4日《海峽導報》)
□溫國鵬
廈門多山多水,河流湖泊不少,旖旎風光隨處可見。我們在享受自然賜予的大造化的同時,自然也要承擔起保護義務,盡最大努力去呵護家鄉(xiāng)的水韻之美。
誠然,環(huán)保是廈門始終不懈的重點工作,對水源的保護也一直擺在突出位置,成績可圈可點,但成績再多也不可能完全讓自己滿意。更何況,并不是所有的短板都已補齊,也不是補齊現(xiàn)有短板后就不會有新的短板出現(xiàn)。
保護河湖不受傷害是一個大工程,需要時時刻刻保持關注。我們已經(jīng)確定,不能走污染后再治理的老路。畢竟,遠的不說,單單是筼筜湖的經(jīng)歷就讓人難忘,有多少理由感慨筼筜湖今天的碧波蕩漾,感慨無數(shù)人在這條湖泊上付出的努力和心血,就有多少理由提高警惕避免類似的情況在其他河湖上演。把功夫做在前面,在事先保護方面就算是花費再多的成本也比事后治理強。設立廈門市“河(湖)長日”,顯然在加強這方面的力度。
這不只是向市民表決心,也不只是讓河(湖)長們明確肩頭的重擔,同時是讓全社會關注,讓大家共同體會這沉甸甸的責任。還是那句話,我們不只是河湖福祉的享受者,更是保護義務的承擔者。生活在這個城市的每一個人都有義務去履行保護河湖不受污染傷害的責任。都說生活需要儀式感,借助河(湖)長日這樣的儀式,正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市民的責任感。
河(湖)長日早有呼聲在,而這一次正是時機成熟之后的夢想成真。相思雖妙,終究還是相見好。幸會,河(湖)長日!而接下來的日子,相信不論是相關部門還是河(湖)長還是普通市民,大家都會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不僅會讓3月30日這一天成為一年中難忘的一天,更會把這個特殊的日子當成提醒,在每一天都更好地擁抱我們共同的責任,更好地守護這座城市的河流湖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