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癸
今后,記者采訪庭審用不著和別人“搶座位”了。3日,廈門中院在宣判一起走私珍貴動物制品案件時,首次在旁聽區(qū)設立了“媒體席”,包括導報記者在內(nèi)的數(shù)十名記者首次體驗,坐在媒體席旁聽了庭審全過程。廈門中院此舉在全省法院中尚屬首創(chuàng)。(5月4日《海峽導報》)
媒體席位雖然只是幾個座位,卻能體現(xiàn)一種認同和尊重。這樣的認同和尊重不但保證了媒體記者在審判時的旁聽,而且為采訪提供了便利條件,便于媒體深入了解案情。
對司法的公開與公正,媒體監(jiān)督的重要性不容低估。近年來曝出的一些冤案錯案,雖然震驚全國,但那些案件的審理,一些冤假環(huán)節(jié)的形成,甚至受害人在法庭上多次鳴冤,記者和全社會卻一無所知。這有媒體的責任,但卻也不能不說與法庭上媒體的缺席有關。
法庭審理案件,媒體記者在場,雖然不能參與和左右一些案件的審理,卻能夠更真實更客觀地向社會報道案件審理過程,能和全社會一道對法庭審理案件進行全方位及時的監(jiān)督和曝光,這種做法能保證案件審理的公平公正,杜絕一些案件審理的暗箱操作,防止一些腐敗現(xiàn)象的發(fā)生。
設立一些媒體的席位,也就等于為社會公眾專門留下了幾扇門窗,中院這種做法不僅是對媒體的尊重,更是對全社會的尊重和信任。
當然,記者的參與和監(jiān)督,難免會加大法院的工作量,需要他們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這實際上是公開公正的必需“成本”。廈門中院在全省第一個“吃螃蟹”,說明他們認識到了這種成本的必要,這既是大勢所趨,也是一種勇氣和膽識,更是老百姓所希求和渴望的。為廈門中院點贊,也為我們的司法公正祝福。



